1) 購買來回機票,如果去程沒搭,還可以搭回程嗎?
A: 不行。機票和火車、高鐵票不同,只要有一段機票沒用 (俗稱 no show),後面的座位都會被取消,整張機票作廢,而且在大多數情形下,無法申請退款。
2) 在哪裡可以找到相關規定?
A: 以中華航空為例,此規定在其《國際航線旅客及行李運送條款》:
3.3 票聯使用之順序
3.3.1 華航只接受按機票聯或在使用電子機票場合時的電子票聯,按啟程點依序搭乘班機。
3.3.2 國際航線機票,若第一張搭乘聯或在使用電子機票場合時的電子票聯未曾使用,即開始使用中途航點搭乘聯,華航將不接受其機票。
A: 以中華航空為例,此規定在其《國際航線旅客及行李運送條款》:
3.3 票聯使用之順序
3.3.1 華航只接受按機票聯或在使用電子機票場合時的電子票聯,按啟程點依序搭乘班機。
3.3.2 國際航線機票,若第一張搭乘聯或在使用電子機票場合時的電子票聯未曾使用,即開始使用中途航點搭乘聯,華航將不接受其機票。
國泰航空的《載運條件及規例》也有此規定
3.3 票聯先後次序
3.3.1 ...假如不按機票內的指定次序使用票聯 (或在機票內提及的航班),機票不會被兌現及將會失效。例如,閣下在任何中途停留地點或同意的中途停留地方展開旅程。
3.3 票聯先後次序
3.3.1 ...假如不按機票內的指定次序使用票聯 (或在機票內提及的航班),機票不會被兌現及將會失效。例如,閣下在任何中途停留地點或同意的中途停留地方展開旅程。
3) 為什麼都剛好在航空公司運送條款的第 3.3 條?
A: 因為機票牽涉到不同國家的航空公司、乘客,主要規定其實都由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」(IATA) 經過全球會員協商後制定,再由各航空公司翻譯成母國語言,變成其運送條款。因此,大家的 3.3 條講的都是同一件事,也就是機票只能按次序使用。
A: 因為機票牽涉到不同國家的航空公司、乘客,主要規定其實都由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」(IATA) 經過全球會員協商後制定,再由各航空公司翻譯成母國語言,變成其運送條款。因此,大家的 3.3 條講的都是同一件事,也就是機票只能按次序使用。
4) 為什麼會有這個規定
A: 主要原因是機票價格會因出發地、時間、購買地等有不同訂價,如果可以放棄去程而僅用回程,可能會被用來和買單程機票比價;而如果是多家航空公司聯營的機票,還會讓合作的航空公司難以估算客源,以致影響營運及拆帳。
A: 主要原因是機票價格會因出發地、時間、購買地等有不同訂價,如果可以放棄去程而僅用回程,可能會被用來和買單程機票比價;而如果是多家航空公司聯營的機票,還會讓合作的航空公司難以估算客源,以致影響營運及拆帳。
5) 在購買機票時,我需要先閱讀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款嗎?
A: 理論上需要,因為在您一旦您取得電子機票,就代表您已同意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款。不過因為大家的規定大同小異,而且都才 20 條左右,抽空認真讀過一家航空公司的規定後,就不用太擔心會遺漏重要事項。
A: 理論上需要,因為在您一旦您取得電子機票,就代表您已同意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款。不過因為大家的規定大同小異,而且都才 20 條左右,抽空認真讀過一家航空公司的規定後,就不用太擔心會遺漏重要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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